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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點香港網(wǎng)訊:5月23日,港媒引述消息稱,港府計劃收緊公屋富戶政策,由住滿十年申報在港是否擁有物業(yè),改為每兩年一次。因濫用公屋被收回者,5年內(nèi)不得再申請。同時房委會建議,有成年子女之年長租戶,不得再為其他成年子女「加名」。
現(xiàn)行的公屋扣分制,如果亂拋垃圾、任由寵物隨處便溺等,住戶會被扣5分,政府建議「加辣」扣7分。原本扣7分的胡亂棄置裝修廢料、損毀房委會財物等,將會大幅增加至扣15分。
換言之,這類違例事項原本干犯三次才被終止租約,將來干犯兩次就要搬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