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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俊封面新聞記者陳章采
“張某某,你因持刀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的行為被公安機關(guān)依法處行政拘留十日,行政拘留執(zhí)行完畢?,F(xiàn)因你涉嫌盜竊罪,我們將對你采取刑事拘留強制措施。”5月5日,剛結(jié)束行政拘留走出榮縣拘留、看守所大門的張某某,就聽到長山派出所辦案民警對他宣布了刑拘決定。張某某又重新被關(guān)進了看守所。
2023年4月24日下午,張某某(男,榮縣長山鎮(zhèn)人)在鄰居家喝酒之后,前往其舅媽程某某家借錢,被拒后離開。隨后持刀返回舅媽家將門口栓門繩索用刀割斷后進入,不料又被程某某罵走。程某某因害怕張某某再來找麻煩,將此事告知女兒但某某和女婿王某某。但某某和王某某隨即到張某某家中,雙方在協(xié)商過程中發(fā)生矛盾沖突,被周圍群眾勸開,但、王二人騎車離開時,張某某持刀追逐,未果后張某某再次竄至其舅媽程某某家中,持刀繞程某某踱步并進行口頭威脅。周邊聞訊趕來的村民撥打了110報警,張某某見狀逃離現(xiàn)場。
4月25日凌晨,還在睡夢中的張某某被長山派出所民警抓獲,民警同時在其家中發(fā)現(xiàn)兩輛疑似被盜摩托車。張某某到案后,如實供述了自己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的違法行為,同時也供述了自己三次實施盜竊的犯罪行為。
2022年8月,張某某潛入同村的黃某某家中,盜走清油、豬油、菜刀、大米、背簍等物品,總價1000余元;2023年4月中旬,在長山鎮(zhèn)團結(jié)街和長山鎮(zhèn)小學(xué)后門處先后盜竊2輛摩托車。
目前,犯罪嫌疑人張某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