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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法律援助綠色通道,法援律師收集證據(jù),經(jīng)三次開庭后最終拿到加班費和補償金3萬余元。近日,這位外來務工人員帶著“法律援助博愛羊城”的錦旗來到荔灣區(qū)公共法律服務中心答謝荔灣法律援助機構及承辦律師。
王先生(化名)在某項目工地做電工,基于公司要求,他與第三方勞務派遣公司簽訂了勞動合同。后續(xù)在與公司解除合同時,該公司未足額支付王先生的加班工資,并拖欠補償金。王先生作為家中經(jīng)濟支柱,失業(yè)后家庭經(jīng)濟情況陷入困境。兩家公司相互推諉,推卸責任,維權過程也是十分艱難。多次交涉無果后,王先生申請勞動仲裁,但僅追回1000多元工資差額。無奈之下,他向法院提起訴訟,同時來到荔灣區(qū)公共法律服務中心申請法律援助。
荔灣區(qū)司法局法律援助工作人員了解情況后,通過綠色通道,快速依法受理審批王先生的法律援助申請,并指派擅長辦理勞動爭議案件沈潔律師代理。
法律援助承辦律師接案后,與王先生時刻保持溝通,指引其收集證據(jù)、整理材料,做好一系列的訴前準備工作。通過深入了解,律師發(fā)現(xiàn),勞動仲裁階段未能支持其請求的原因,一方面是事實勞動關系未能理清,二是對于公司可能存在的違法解除勞動關系未能充分舉證?;诖?,律師立刻提醒王先生補充工作群記錄等證明存在事實勞動關系和加班的證據(jù)。同時,為證明單位存在違法解除的事實,律師向法院申請調(diào)查令,到花都區(qū)某派出所調(diào)取了被辭退當日報警的《詢問筆錄》,以佐證單位存在違法解除的事實。案件審理過程中,律師多次與經(jīng)辦法官和公司方代理人溝通,為當事人爭取合法權益。
最終,經(jīng)過三次開庭后,法院判決被告方需支付王先生加班費和經(jīng)濟補償金3萬余元,并明確公司和勞務派遣公司對補償金部分承擔連帶清償責任,保障后續(xù)能夠有效執(zhí)行。目前,該判決已經(jīng)生效履行。
文、圖/廣州日報·新花城記者:魏麗娜 通訊員穗司宣廣州日報·新花城編輯:馬俊賢